/痞坏型男主,完全同质化了,都说是因为读者爱看读者喜欢啊——我这人么,向来喜欢和别人唱反调,就想着写个又傻又怂的男主看看是什么效果,没想到竟然还不错。 看,大家也不是都喜欢霸道总裁的嘛。 另外一个初衷是,我小时候被我表哥猥亵过。 这事和今今比起来严重度不算高,但对我本人的影响确实是lifetime的。我觉得写文不仅是写文,还是表达自己、传递想法的过程,今今算是一种鼓励、一种慰藉,也是一种价值观的传递吧。 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的。你得让这事过去,但也不能让这事就这么过去。 就是这么一个态度。 很多留言真的让我很感动,这个世界上还是有人在意、有人关注、有人牵挂的,这其实就足够了。 (但我没回复不是故意...
结婚两年后,夜昱霆给出离婚协议,替嫁新娘赫晚晚爽快签字。一年后,快递员抱着一个婴儿,夜先生,这是您的快递,发件人说这是您的亲生子,请您当面签收。夜昱霆???七年后,赫晚晚终于回国,成了万千普罗大众心里最受欢迎的散财仙女,超级女神。夜昱霆看着她身边长得同自己如出一辙的小女孩,只觉得,疯了。再后来,人人闻风丧胆的夜先生默默拿出键盘老婆,我错了。妈咪,爹地已经跪了三天啦,他问你愿意复婚了吗?...
酷匠网,1999年,我把女同学骗到山上,用汽水瓶欺负了她。。。我们都有过青春,或正在被青春,虽然做过或正做着一些荒唐的事情,可那是鲜活真实的我们。罪青春不是天生有罪,而是一种无奈的选择。走过罪恶,走向光明!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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她被逼到墙角,一脸委屈你又骗人!他笑乖,这次不骗你。为了逃离顾北城这只恶魔,夏一念找了个协议男友,没想到,恶魔竟是人家的小叔。他是邺城只手遮天的商界帝王,禁欲高冷,不近女色,唯独这个一不小心闯入他生命的小东西,让他护了一生...
杜仲,失传已久的上古医术唯一继承人,无人知晓的超级兵王,可他竟然在医院当了一名小保安,美好的都市生活就此开始。他医术无敌,集百家之长,妙手回春,活人无数,成一代神医他武力无双,独步都市,畅游百花丛。...
现代特种兵,身怀神级功法天眼通重生为一修真家族废柴子弟,又意外获得神秘可升级的历练空间,凭借着大气运大智慧,不断的突破自己,改变命运,经历无数战斗,最终证得大道修得仙路!各位书友要是觉得修真之天眼通仙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!...